桂植保发[2010]40号
关于加强我区秋季柑桔木虱综合防治工作
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植保植检站:
为切断柑桔黄龙病自然传播途径,持续防控好柑桔黄龙病,保护我区柑桔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加强秋季柑桔木虱防治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履行好本部门职责
由于异常天气影响,今年全区大部分地区柑桔病虫害防治普遍比常年减少用药1~2次,柑桔木虱没有得到有效的兼治。当前柑桔生长进入秋梢期,导致柑桔木虱发生普遍加重,部分地区呈大暴发趋势,据桂林、玉林等市调查统计,失管果园百梢最高虫量:卵8500粒、若虫6800头、成虫3500头,其它果园百梢最高虫量:卵2000粒、若虫3000头、成虫500头。因此,各级植保植检部门要始终清醒认识到柑桔木虱严重危害性,以及对防控柑桔黄龙病极端重要性,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加强虫情调查监测,制定防治技术方案;同时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组织力量做好柑桔木虱的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二、多途径及时发布柑桔木虱虫情信息,科学指导防治
各级植保植检部门要设立果园观测点,指定专人负责,定点监测与动态监测相结合,根据调查监测结果,认真分析研究发生趋势,利用病虫情报、横幅、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媒介,及时发布虫情信息和防治技术要点,加强科普宣传,增强情报的时效性,提高情报的入户率,指导果农科学有效地防治柑桔木虱。同时充分发挥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作用,探索防治的新机制,按区域分片防治,做好同一区域,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防治。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柑桔木虱防治不留死角
统一防治结束后要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果园进行调查监测,检查防治效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积极探索新的防治方式方法。重点加强对柑桔木虱发生严重柑桔果园防治工作的检查,如房前屋后和失管果园。市级植保植检部门要及时派人参与重点区域柑桔木虱的防治和督促检查所辖各县(区市)工作。同时充分发动广大果农主动防治性,引导村民将柑桔木虱的防治纳入村规民药,让村民互相监督,互相推进,建立村民自治的长效机制,
四、全面总结汇报防治工作
各县(区、市)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并柑桔木虱发生和防治工作总结材料上报至本市植保植检站和自治区柑桔黄龙病防治办公室(区植保总站植检站)。同时,地级市植保植检站负责统计所辖区域县(区、市)防治工作,并于今年9月30日前上报本市柑桔木虱发生情况材料,11月30日前上报本市柑桔木虱防治工作总结(要附《柑桔木虱防治工作统计表》)。汇报材料除报送纸质材料外,请同时将其电子版发至植保总站植检站电子邮箱:gx@capq.cn。
联系人:邓铁军、吴志红,联系电话:0771-5863609, 5862532。
附件:柑桔木虱防治工作统计表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植保 柑桔木虱 防治 紧急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总站 2010年8月28日印
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