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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水稻“两迁”害虫防治技术宣传指导的紧急通知


来源:广西植物保护网     2009-5-8 18:18:36     点击量: 次      【 】 【打印】 【关闭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水稻两迁害虫

防治技术宣传指导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2008年我区水稻两迁害虫来势猛、发生程度重、范围广,各级农业植保部门积极投入防灾救灾,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宣传、指导群众开展防治。当前,正是第三代两迁害虫防治关键时期,我厅分片派出多个工作组到全区督导防治工作,发现一些地方特别是桑、稻混栽插花种植区前期(第二代稻纵卷叶螟)存在防治效果不理想、群众防治技术难以掌握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厅领导进一步加强两迁害虫防治技术宣传、指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技术宣传指导工作

当前,全区第三代两迁害虫已普遍发生,田间虫口密度大,加上世代重叠,防治难度较大,对早稻产量构成巨大威胁,虫口夺粮形势严峻,防治工作是当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成效如何直接关系早稻产量形成和能否增产丰收,尤其是防治时机一旦错过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确保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核心是群众掌握技术和技术到田的问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准确预报防治适期,进一步加强关键防治技术的宣传、指导,确保技术落实到每个农户、每块稻田,紧紧抓住6月中旬的宝贵防治时机及时施药防治。

二、全面有力开展技术宣传指导

(一)明确技术关键。以化学防治为主,务必6月中旬统一施药防治。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防治适期,稻纵卷叶螟务必掌握在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3龄以前)幼虫高峰期、百丛幼虫量≥30头(或田间百丛新虫苞超过30个)时立即施药防治,选用毒死蜱、阿维菌素、丙溴磷、氟铃脲、杀虫双等,重点保护3张功能叶;稻飞虱在田间百丛虫量超过500头或若虫数量激增或出现短翅型成虫时进行药剂防治,选用噻嗪酮(扑虱灵)、吡蚜酮、吡虫啉等。指导群众按推荐用药量亩兑水60公斤足量喷施。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指导群众主治兼治结合、适期防治,科学搭配、组装和使用防治配方。当前(6月中旬)水稻中期主攻两迁害虫,兼治叶瘟、纹枯病;后期(即破口期、穗期,6月底至7月上旬)主攻稻飞虱、三化螟、穗颈瘟,兼治纹枯病、蝽蟓等。

(二)抓住宣传指导重点。开展两迁害虫防治技术的宣传指导的重点是,务必让每一家农户知道当前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清楚、明白和真正掌握防治时期、用药品种和用足药(液)量,掌握施药方法和安全防护技术。要注意推荐信誉、质量、售后服务好、三证齐全、经济安全和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防治用药品种。

(三)采取有力有效方式。一是发放张贴防治明白纸,内容要简明扼要,群众一目了然,张贴到每一个村、屯和每一个集圩,发放到每一家农户,争取每户一张明白纸;二是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和农业信息网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关键防治时期统一、集中播发,每天滚动、重复播出(报道);三是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进村下田开现场会、培训会,现场示范和实地指导群众开展统一防治;四是在公路沿边、重点村屯悬挂防治技术横幅,张贴防治技术标语、防治挂图、病虫情报、防治明白纸、大字报等;五是利用圩日、农技110、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关键防治技术,设立技术咨询电话,解答群众防治技术问题。要千方百计利用一切有效方式告知群众一旦错过防治适期一切措施基本无效、虫灾损失不可避免的严重后果,迅速宣传动员广大农户科学治虫、适时防治、统一防治。

(四)特别做好桑稻混栽区技术指导。桑稻混栽区群众普遍顾虑打药治虫染及桑树伤害桑蚕,存在防治困难。各级农业植保技术部门要当地根据实际,筛选、推荐和指导农户使用对桑蚕相对安全、对害虫效果理想的对口农药品种或组方,深入田间、村户指导群众采取相对安全稳妥的技术措施,如喷药应选择早上或傍晚气流下降、风速较低时施药作业,施药时喷头尽量压稻叶以下,避免药液雾滴漂浮到邻近的桑树上,与稻田邻近的桑园在稻田施药后应留出1-2宽的桑树带,隔7-10天后方可采桑喂蚕等;要指导群众合理安排养蚕挣钱与治虫保粮的农事进度,保证群众养蚕种粮两不误、钱粮双丰收。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宣传指导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积极、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支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做到防治技术宣传指导工作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田;要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注意组织做好检查督促面上防治工作,对漏防、未防和防治效果不理想的田块,要及时督促指导群众二次补防,不留死角;要大力发展机防队专业防治,解决农村劳力不足、外出打工人员无暇顾及防治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做好防治工作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报道,推动面上工作。要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正确引导媒体和社会舆论。要注意总结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典型单位和典型事(案)例,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厅植保总站。

我厅植保总站(防治科)邮箱:gxfz@vip.163.com,  传真:0771-5868258;联系人:覃保荣:0771-58682582655323

○○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