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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种高毒农药禁止使用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植物保护网     2009-5-7 19:08:00     点击量: 次      【 】 【打印】 【关闭


各市、县(区)植保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种高毒农药禁止使用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06]12号)精神,加强高毒农药替代和新农药(械)安全使用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切实推进我区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及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的普及,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农药对农产品和生态环境污染,确保五种高毒农药禁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宣传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禁止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高毒农药禁止使用宣传培训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区)植保站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宣传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督促,组织制订具体的培训方案和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宣传培训的实施工作,确保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多种形式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市、县(区)植保站要通过“三下乡”、“科技入户”和“千万农民大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探索与企业联合办班,邀请部分产品对路、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企业或公司参与安全用药的宣传和培训,让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的农药产品直接与农民见面,提高植保技术入户率、到位率,促进新农药(械)和新技术的推广,推进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全面禁止使用五种高毒农药》和《安全科学使用农药》宣传挂图的分发和张贴工作。对高毒农药替代工作重点县,要求张贴到每个村、每个农药销售门店。挂图应该张贴在植保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农药销售门市和各村的宣传栏上。

三、明确重点,做好农药安全使用示范区建设工作

    市、县(区)植保站要从提高农产品质量、节本增效、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安全、经济、优质、高效的原则,做好替代产品的筛选,确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主推地区和主推作物。大力开展新农药试验示范和高毒农药替代工作,建立农药安全使用示范区,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控制农药药害事故的发生。通过示范宣传,切实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用药意识,特别是广大农药使用者的安全用药意识。

四、做好新型施药机械和先进施药技术的推广工作

各地要加大对新型植保机械的推广力度,解决施药过程中“跑冒滴漏”的严重问题。同时大力推广先进的施药技术,包括低容量喷雾技术、控制漂移技术、先进助剂使用技术等各种精准施药技术,做好科学用药指导工作,改进农民的施药观念,以切实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投入成本。

五、强化农药连锁经营等植保社会化服务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植保新技术的推广与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模式,如建立农药连锁经营和病虫统防统治试点,组织示范观摩等,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广,正确规范和引导植保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总站

OO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