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总站
桂植保函[2006]1号
关于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市植保植检站:
根据反映,近来我区有部分县(市、区)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和《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时进行“两证”捆绑办理,或要求货主先行办理植物检疫手续方予许可办理绿色通行证,这种做法不利于我区鲜活农副产品的流通,也有悖于国家《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办理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行证的有关规定。各市站要按照农业厅有关规定,组织对辖区内各县(市、区)植物检疫站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如有类似行为的,要立即纠正;要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对货主进行积极引导和宣传,不得“两证”捆绑办理,也不得以未办理植物检疫手续为由,人为设置办理绿色通行证的障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请示并将检查结果于2006年1月25前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治区植保总站。如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的,我站将取消该单位的农业植物省间调运签证委托,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2006年1月9日
抄报:张明沛厅长 韦祖汉副厅长
抄送:厅市场信息处